总商会吸收北京惠安商会为第七个团体会员单位

    12月26日,北京惠安商会成立三周年聚会暨迎春晚宴在大东方酒店顺利举行,总商会常务副会长兼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主任罗元武、执行副秘书长陈文育及秘书处人员出席大会并表示祝贺。
 

    会上,北京福建企业总商会常务副会长罗元武宣读了《关于同意吸收北京惠安商会为北京福建企业总商会团体会员单位的批复》,并向惠安商会会长陈晓东颁发了团体会员牌匾。他表示,希望北京惠安商会能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商会章程,团结在京惠安籍企业及人士,整合各方资源,为会员服务,达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通有无、合作发展”的愿望,努力为会员排忧解难、开拓市场、维护权益,为惠安及北京两地的发展贡献力量。
 

    北京惠安商会于2007年8月成立,是总商会吸收的第七个团体会员单位。商会自成立以来,本着“互助互爱”的原则,“团结、交流、互助、合作”的宗旨,吸收在京惠安籍企业家两百多人,努力为会员企业排忧解难、协调关系、调节纠纷,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树立了在京惠安经济人士的良好形象。
 

(宣传策划部)